余佳
胡锦涛总书记本月27日在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发表讲话,强调要“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随着讲话全文的公开发表,“体面劳动”四个字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虽然这不是一个新概念,是国际劳工组织已经提倡了十年的目标,但中国最高领导人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强调这一目标,无疑具有重要的指示意义。联想到年初温总理在不同场合再三强调“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可见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已经成为领导层的共识。
然而,在现今的中国,“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对相当一部分群体而言,仍旧是可望却难以触及的梦想。尤其是在中国大城市劳动力市场,以户籍区分的本地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无论是职业结构还是收入水平都存在显著差异。事实上,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传统体制下形成的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结构”虽然松动了藩篱,但在完全消除的过程中却呈现阶段性——尽管可能是长期的问题,特别是伴随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在城市中形成了规模庞大的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外来务工人员阶层。虽然他们为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由于身份属性与城市居民存在差异、整体文化素质较低、流动性较强,因此在群体特征、职业构成、社会福利方面与城市居民的差异日益显现,甚至带来了城市“新二元结构”问题。这种新二元结构的日益强化,不仅加剧已经出现的城市贫困,加大城市管理难度,而且使得“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也距离这些外来劳动者越来越遥远。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体面劳动”包含四个方面的实施目标,其中尤其强调广泛、公平的就业、收入机会以及全面、有效的工作安全与社会保护。然而,中国大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现状表明,外来劳动群体的就业权利和就业保障仍旧受到政策制度有意、无意的歧视与忽视。
事实上,大城市劳动力市场从改革开放前本地劳动力“一统天下”到改革开放后本地劳动力与外来劳动力的“二元分化”,是劳动力城乡流动和户籍制度管理双重作用的结果。前者打破了城市劳动力市场原有封闭、保守的格局,通过借助外来劳动力的鲶鱼效应,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得以增强,从而为建立富有效率的城市劳动力市场起到积极作用;后者仍然与公民的经济待遇和福利分配挂钩,政府通过户籍的筛选功能决定城市内部不同身份的劳动者享受具有差别性的社会公共服务。即使外来劳动力与本地劳动力具有相同的人力资本,仍然难以享受与本地劳动力同样的公共服务和制度保护,甚至在城市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有限的情况下,成为政府忽视或歧视的对象。因此,中国大城市劳动力市场虽然已经从封闭、非竞争性状态向开放、竞争性状态转变,但劳动力市场外生的制度鸿沟仍然对市场内部的分层与分割带来影响,从而使得原本单一的大城市劳动力市场向具有二元特征的劳动力市场转变。这实际是外来劳动者为什么在大城市难以从事“体面劳动”并过上有尊严生活的根本原因。
很多研究已经表明,中国大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内部的职业配置,除了受到劳动者自身人力资本条件影响之外,很大程度上受到政策管制的影响。中央政府出于全国通盘的考虑,虽然已经取消并且也要求地方政府取消对城市外来劳动者的就业限制,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自身考虑,仍然在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管制过程中实行歧视性政策,使得外来劳动者在就业市场受到限制性对待。大城市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这种“本地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划分,直接影响到这两个群体的职业构成和收入水平。总体而言,本地劳动力在就业市场的地位高于外来劳动力。户籍因素在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配置与分层中起着重要作用,也是外来劳动力在职业选择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制度性原因。因此,如果要使大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中外来劳动者能够从事“体面劳动”并过上“尊严生活”,那么提升他们自身的人力资本固然重要,但改变目前存在的歧视性制度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
“体面劳动”与“尊严生活”是每一个普通中国人向往的目标,也是一个和谐社会应该追求并赋予劳动者的基本保障。今天,当我们谈及这个话题时,尤其需要关注那些在大城市默默工作,承担最脏、最累、最苦工作的外来劳动者们!(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博士)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