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可聯合他國 影響世銀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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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晉升為世界銀行第三大股東後,中國將享有什麼權利與義務備受矚目,但以目前的世銀運作方式,這個機構仍由歐美等工業國家把持。 世銀是在1944年布列敦森林(Bretton Woods)會議中成立的五個機構之一,以對抗貧窮為宗旨,提供貸款給需要資金的開發中國家和貧窮國家。 當年布列敦森林會議召開的目的是重建戰後金融秩序,由美國和英國主導,因此傳統上世銀由美國人擔任總裁,而在那次會議成立的另一機構國際貨幣基金會(IMF)則一向由歐洲人擔任主席。 依照世銀的運作方式,在重大事項的表決上,成員國按照所持總票數的多少來行使權力。 依目前規定,每個成員國均有250票的基本投票權,此後每增加10萬特別提款權的認股金,就增加一票。 過去世銀最為人詬病的是被少數經濟強權國家把持。在改革前,七大工業國(G7)占有的投票權高達40%,美國就占16.38%。 在重要決策需要85%以上多數票通過的規定下,美國一國就可以否決任何一項決策的通過與實施。如今美國投票權雖降到15.85%,仍大權在握。 中國享有更大投票權後,勢必可聯合其他開發中國家,影響決策。 世銀的主要經費來源是在金融市場發行公債和股東國的認股。它的最大矛盾在於它既扮演開發銀行的角色,又是政治組織。身為政治組織,世銀必須滿足捐獻國、借款國和資金市場的需求。因此,世銀被批評被主要捐獻國(美國)當成達到政治目的的工具。 【2010/04/27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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