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寫香港﹕歷史記憶的戰爭
2010-05-30

 

【明報專訊】從來一個群族的身分自覺,必先從重新認識自己的歷史開始,並演變成政治事件,加以確立。遠的不說,在台灣八、九十年代、民主運動和台獨運動最高漲的時候,也是台灣人撥開國民黨那套以中國為核心的歷史教育,重新認識台灣自身文化歷史最蓬勃的年代,從荷蘭和清朝的統治、日據時代、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以至對閩南、客家、甚至原住民文化的研究,重新奪回對自身歷史話語權,和民族自覺同步進行。

從○三年七一大遊行、保衛天星、保衛皇后、反高鐵、以至最新的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等運動,不止是關於公共空間、還政於民的抗爭,也是一連串香港人歷史記憶的戰爭。

香港人一直沒有掌握自身歷史話語權。在殖民地時代,香港歷史被簡化為從「開埠」 時的小漁村,變成今日國際大都會的經濟成功史,頂多中間加插一段「三年零八個月」的黑暗歲月,其他一些敏感的政治事件,如殖民統治香港的手段、五十年代的右派暴動、六十年代的左派暴動等等,都輕輕帶過。97年之後,香港的歷史,從以所謂的「開埠」為開始。變成以「香港自古是中國領土」為大前提,經過鴉片戰爭「離開母體」,到九七年「回歸祖國」為大團員結局。在這兩種大論述之下,香港人自身的歷史只是附庸,甚至缺席。而一般人所認識的所謂香港歷史,要不是一些「爐峰晚語」式的地方誌掌故小故事、就只是大學裏專門研究的課題,對於構成香港人自身身分自覺,香港書寫歷史扮演的角色微乎其微。

既然官方書寫歷史如此,香港人自己的歷史記憶又如何?近年流行所謂「集體回憶」之說,但在政治論述上,除了天星事件中大量使用之外,因為被認為內涵空泛而退出運動的舞台,被「公共空間」、「民主規劃」等口號取代,out了。但同時,一般人的意識裏,尋找集體回憶的活動沒有停止過。究竟民間的集體回憶,與社會政治運動,兩者之間的關係如何?這對香港人身分意識的構成扮演什麼角色?

 

「集體回憶」概念不空泛

 

其實「集體回憶」的概念,在學理上並不含糊空泛,只不過評論的人不查查書就隨便以字面意義理解之,可謂港式反智的典型。它指的不純粹是大家共有的回憶,也不只是懷舊,而是人類處理記憶的方式,對一個群體的身分構成有重要意義。所謂「集體回憶」(collective memory)首先由法國社會學家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提出,用以跟「個人回憶」(individual memory) 區別。哈氏認為,回憶活動本質上是社會性的,因為絕對私人的回憶,如夢境,往往缺乏邏輯和系統而變得模糊混亂,而有秩序的回憶則必須通過符碼處理和勾連,故此,我們必須通過語言、符號、溝通、行動等整理記憶,以便追溯。德國埃及學學者阿斯曼(Jan Assmann)承繼了哈布瓦赫的理論,並加以發揮,他把記憶分為三類,並分析每種記憶對一個社群身分意識構成的作用﹕

第一、即溝通記憶(kommunikatives Gedachtnis),指一些人們實際的生活經驗或日常記憶,通過口耳相傳,流傳下去,但由於只是生活經驗,它的壽命也較短,以80年到100年為一個更替;

第二、即集體回憶(kollektives Gedachtnis)或連繫記憶(Bindungs-Gedachtnis)。尼采認為,防止遺忘的最好方法,就是懲罰,通過對過去一些慘痛經驗的記憶,作為現今道德責任的提醒,正如尼采說﹕「當傷痛還未平息,過去還是活着。」阿斯曼借用這個講法,稱之為連繫記憶,這類記憶比第一類長,並常以烈士、宗教紀念日、紀念碑、地標等為記憶的載體,不斷重複、提醒群眾。典型的例子是德國人常警惕自己﹕「永遠不要再有奧斯維辛」(Auschwitz)。

第三、即文化回憶(kulturelles Gedachtnis),這類回憶更加抽象,而且進入正式歷史檔案、通過書寫文字記載下來,含有大量和豐富的象徵、符碼,它不一定有直接的道德意義,而是開放給社群的成員自行詮釋;這類記憶構成一個社群的政治身分尤為重要,因為它能通過想象,讓社群的成員可以通過對集體身分的認同,來認識個體的身分,例子是立國神話等、宗教典籍(canon),如猶太的聖經等。

香港近年掀起一片懷舊潮,即使在天星過後,這股潮流還歷久不衰,而且都是圍繞着中年人在七、八十年代的生活和童年成長記憶﹕從絲襪奶茶、菠蘿油、舊公屋、雪糕車、以至一些舊日的電視節目、去世的流行歌手等。這裏暫且稱之為「庸俗的集體回憶」,我用此詞並沒有貶義,而是表達這種回憶的特性﹕普及性、真實感,但同時因為直接和實在,局限性很大、壽命也很短,甚至比阿斯曼所講的溝通記憶的80年還要短,一、兩代人之後就沒有記憶,而在行動上,對眼前現實沒有實踐意義,甚至流露出一種無力感,甚至不知道現在的問題在那裏。大家不妨去YouTube看看如陳百強、梅艷芳、張國榮錄像的留言(黃家駒除外,因為他的歌到現在還有很強的道德感召力,如六四晚會播放的《抗戰二十年》),除了懷念偶像、慨嘆歌手如今不如昔之外,會發現不少是緬懷和慨嘆,「嗰陣香港人幾快樂,家?唔知點咁,唉!……」、「good old days」等等。

此類「庸俗的集體回憶」,在保衛天星時被用作口號來感召,人們紛紛嘗試去勾起自己對天星碼頭的個人回憶,來作保衛碼頭的理由﹕那年在那裏拍過拖、第一天去中環上班等,可以想像,這種回憶在當時的號召力可以很大,但效力卻不能持久,也因為這種回憶的局限性,它的意義就往往被貶低。記得當時一位香港歷史學家反駁說﹕「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集體回憶,如果每一代人都要保留自己的回憶,香港沒有一棟建築物可以拆了。」因應這問題,在之後的保衛皇后運動裏,保育人士朱凱迪跟林鄭月娥(相關)對話時,提出另一個講法﹕「皇后碼頭是香港社會運動的地標,我必須站在這個碼頭,才能講香港人自己的故事。」此說法把回憶與抗爭的關係,帶進一個新的層次。

這樣,回憶就變成類似阿斯曼講的第二種。然而,香港歷史並未出現大家都認同的烈士、或有深刻教訓的慘痛的記憶,即使是日據時代,也是因為外力所致,對香港人沒有什麼教訓意義,而即使曾有香港人在社會運動中犧牲,但因為政治敏感,多都被淡化處理,無法進入大眾的集體意識。到了近二十年,有烈士、紀念日、紀念碑意義的,是每年六四的燭光晚會對死難者的悼念,但這些烈士也非香港人,在主辦單位支聯會的口號裏,他們對我們的感召,是作為「中國人」的感召,多於作為「香港人」的感召。

 

六七暴動詮釋懸而未決

 

這裏值得一提的是最近關於林彬之死的討論。因為商台賣時段給民建聯,勾起了六七暴動的歷史傷痕,在雙方關於林彬死因的爭論裏,除了暴露年輕人對此歷史事件的無知,更顯示出大家對六七暴動此段歷史的詮釋懸而未決。其實商台主持人泰山對此事的無知完全可以理解,因為在官方淡化之下,在六七年後出生的人,只能從我們父母輩口中聽過林彬此人,但父母輩告訴我們的林彬故事,就只是教訓我們「不要多口得罪人﹗」。然而,在這次爭論中,商台節目主持人潘小濤提出另一種講法,嘗試把林彬和香港核心價值聯繫起來﹕「當日被左派活活燒死的主持林彬先生捍衛的,正正是今日即將消失的言論空間。」「誰希望香港失去如此重要的核心價值呢?」當然,在歷史真相還未完全浮現,以及左派在香港龐大勢力的陰影底下,大家還未能完全自由開放、毫無禁忌的探討此段歷史之前,要把林彬塑造成香港核心價值的烈士,還是「十劃未有一撇」,但潘小濤的講法,以至之後抗議人士對林彬這個icon的使用,是少數試圖把香港歷史的慘痛記憶跟香港人身分聯繫起來的嘗試。

這裏帶到最後一個問題﹕香港的所謂核心價值是什麼?有否所謂香港精神存在?這種所謂香港精神、核心價值,跟香港的歷史記憶能否連上關係?特區政府當然不會大鑼大鼓推銷言論自由、開放社會這些核心價值,它青睞的,卻是所謂的「獅子山下精神」。《獅子山下》本來只是一個港台電視節目,和羅文唱的主題曲,其文化符號並不豐富,但作為官府喜好的香港精神代表,因為非政治性(apolitical),符合它的口胃。2003年,當民憤快要爆發的時候,特區政府因為政治需要,大力宣傳所謂獅子山下精神,甚至要勞煩梁錦松、朱鎔基粉墨登場,大唱大談「不朽香江名句」。但這種所謂逆境自強、只要努力,終會有成果的許冠傑式樂觀主義,在官商勾結、社會充滿不公義的時候,只是一劑催眠藥,倒不如看看《歲月神偷》,緬懷舊日單純美好的時光,顧影自憐一番。

 

五區公投 將進佔抗爭歷史記憶

 

沙特說﹕「人除了自己創造的自己之外,什麼都不是。」(Man is nothing else but that which he makes of himself)與其等待官府來告訴我們什麼是香港精神,不如自己通過行動來決定自己的命運、決定香港人自己的身分。雖然保衛天星、保衛皇后、反高鐵、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等運動,實質政治成果有限,但都是香港人自己決定自己命運的抗爭,在歷史記憶裏,佔據了一個席位。至於剛過去五區總辭,輿論一面倒以17%的投票率來斷定為失敗,固然,在企圖以龐大的民意力量來逼使特區政府在政改問題上讓步這個目的上,可算未竟全功,但既然是運動,既有短期目標、也有長期作用,它是香港第一次企圖把重要政治決定權交還給人民的重要一步,在推動全民參與、教育群眾認識現有制度、甚至在推動人民覺醒上,也是重要一步。這些目的,究竟長遠的功效如何,還有待歷史去判斷,但肯定的是,如果只是什麼都不做,等待獨裁者來施捨民主、等待極權者來決定自己的命運,在歷史記憶這條戰線上,肯定是失敗者。

 

文 黃國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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