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台灣民眾在大陸參政問題

旺報社評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4+112010021000424,00.html


繼台商與知名的文化界人士擔任地方政協委員之後,現有3名台商受邀列席廈門市十三屆人大第五次會議。隨著兩岸互動愈來愈密切,可以預見,台灣民眾直接參與大陸民意機構的參政議政機會加大。對此,政府相關部門實應與時俱進,修改不合時宜的法令,以免傷害人民權益,徒增兩岸關係不必要的爭議。

 由於人大具有修憲、修法、審議政府預算與人事同意權,具高度的敏感性,政治位階上也比政協來得高。台灣人出任地方政協委員早已非新鮮事,但擔任人大者可說是鳳毛麟角。有資料可查的是,2002年寧波台商曾玉書曾經當選了當地鄞州區人大代表;廈門台商林重光則於2006年競選過廈門思明區人大代表,遭民進黨政府時期的陸委會強烈警告而未當選。

 包括廈門市台商協會會長曾欽照、榮譽會長吳進忠、常務副會長沈輝雄等3位台商代表,列席廈門人大會議,針對廈門市人民政府所推出的廈門台商投資保護法,作實質的審查,意義重大。

 廈門市政府就表示,過去只是邀請台商代表參加人大會議,這次是首度把台商選為列席代表。換言之,過去各地方政府或多有邀請台商旁觀人大的會議,讓台商們了解政府關於台商權益的作法,這一次廈門市則是讓台商在法律的訂定與政府監督上參與意見,這不僅代表著大陸政府重視台商在台商投資保護法中的聲音,也顯示出台灣人的聲音在大陸逐漸被突顯出來。

 當然,無庸置疑的,廈門市政府的大膽「試點」,勢必是得到中央政府的特許,未來看成效如何,以及兩岸關係的進展,預料會逐步擴大的大陸各省市人大,甚至都不排除到全國人大、政協的層次。

 趨勢是如此,而且也有現實上的需求。惟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政協與人大都是陸委會所認定的政治性機關。

 大陸全國人大、政協委員的成員,經常遭到台灣政府限制入境,未來一旦台灣人出任這兩機構的民意代表時,輕則被罰緩,重則可能遭到禁止返家淪為「黑名單」。因此,政府是否需要修改這項條文,以符合現實環境變遷所需,是值得討論的。更何況,嚴格說來,這樣的法令也難免有違憲之嫌,阻撓了台灣人民在憲法中「固有之疆域」的參政權。

 目前兩岸交流的空白處幾乎只剩下政治部分,而政治交流需要「碰撞」。允許不同聲音的存在,讓台商提意見是大陸民主的一大進步表現,也是兩岸關係發展成果的見證。

 但台商只是兩岸交流主體的一部分,甚至應該說是一小部分,其它尚包括台幹、台生、藝術工作者、演藝人員等等,他們在大陸同樣有參與政治社會事務的權利才是。

 政治參與是兩岸統一的前提,當台灣民眾發現在大陸是不被允許參政議政時,統一之路將是漫長遙遠而不可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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