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就反對人家用中性的「表決」字眼太過籠統而駁回,現在又認為民眾早已認定是可行的政策,所以再提案就只能「反對」的跳躍邏輯,同樣也是控制人民對爭議性問題的表達權利。

 

ECFA議題又重啟波瀾,不過國民黨這次的對手換成台聯。昨天律師陳長文寄了一封公開信給公審會,聲稱台聯送審的公投主文立場、理由矛盾,恐會混淆民眾視聽,進而傷害台灣民主與公投制度,台聯則認為陳長文這封公開信充滿政治算計意味,並認為陳長文名為維護公投民主,實際上為國民黨的打手,要為ECFA簽訂護航,藍綠雙方盛傳陰謀論。

主文與提案立場的矛盾是陳長文與公審會抨擊台聯最主要的原因,使用正面立場來陳述主文,但是台聯對於議題立場卻持反面論述。台聯認為在公投法裡頭並沒有公開約束主文陳述的方式,同時他們所提交的主文是正反立場兼述的中性描述,並沒有陳長文所謂的誤導民眾的嫌疑,同時認為陳長文與國民黨藉這種方式來技術性駁回公投案。學者對這樣的問題肯定是啞然失笑,並認為雙方都心裡有鬼,認為這會是台聯使用的小手段,但同時也是執政黨作賊心虛。

雙方都在捅鳥籠公投的漏洞,都明擺著藉這個公投法的設計缺失來抨擊對方,問題就在於生效門檻過高,所以這種公投的運用不應該在替自己的政策背書,而是用來抨擊對手的立場,藉由高門檻的屏障,只要能夠證明對方的立場不具有正當的民意基礎,就能夠藉此說明對方的作為必須被遏止,同時把執政者的任何動作都視為藐視民意,台聯的這個動作確實具有戰略性意涵。

台聯認為陳長文及國民黨並不是擔心公投的結果,而是擔心公投出現的潛台詞將會影響自己已在進行的任何政策。所以國民黨立委才會大聲疾呼,對於既定政策的複決本來就應就反面論述,但是這種說法根本就是罔顧過去幾次的公投提案。必須持有反面論述的說法在過去幾次公投主文中根本從未見過,同時都是使用「是否」來完成正反併陳的論述模式,今天國民黨跳腳與堅持倒是「首見」。

此次公投與過去不同之處,在於提出公投案的只有台聯黨,不像過去藍綠均提案,國民兩黨搶著提案的結果,讓公投的問題不被尖銳突出,原因在於均衡的立場抵銷單方面論述時的偏頗。今天的情況是台聯獨自提出公投案,在過去公投辯論的經驗中顯的不倫不類,因為這個時候的國民黨不知道該提什麼樣的問題來反抗,因為在尋求政治背書上,這個公投提案恰好也是國民黨所需要的。

ECFA的議題是雙方共識,比起以往的任何提案:討黨產、反貪腐,都要具有爭議性,且較少的指涉性,因此在這個公投案上,這是國民黨不敢做的且又不能夠讓對手搶先一步去做的事情,所以只能通過技術性的方式加以干擾,所謂的干擾,與其說是國民黨的缺少誠意,倒不如說是公投本身設計的缺失,加諸在公投提案上的太多障礙,學者寧願用這種方式來看待今天的公投爭議。

這反倒突顯出直接民權的彰顯,畢竟之前的每次公投來自於政府甚至是政府主導下的民意,所以在問題陳述上帶有明顯的政黨色彩,所謂鳥籠公投的障礙才沒有被放大,從那幾次的議題陳述上,看到的是政黨挾怨報復的工具,而不是一場真正的辯論,只要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去陳述,藉這個機會綁住大選,達到動員的效果,對於是不是真的要執行這些公投決議,根本就不是過去幾次公投的主要目的。

換句話說,在過去幾次的公投運用上,與其說是要匯聚民意,不如說是要提高某些問題的曝光率。例如,黨產、貪腐、國防等等,這些問題都是在政黨大選中極具有影響力的重要事項,與其說讓它來徵詢民眾意見,不如說是要讓這些議題來把民眾印象加深的政治性操作,民進黨這麼幹,國民黨也這麼幹,所謂的辯論意味蕩然無存,原本是一個議題兩個立場來辯論,但是在國民兩黨的操作下,變成兩個議題,兩家的人各自討論,用來瓜分對方的票源,當時的議題設定可以適應那個鳥籠公投的生態環境。

國民黨立委認為民眾的複決權利只能運用在對既定政策的追認或否定上,所以使用反面論述是天經地義的,同時站在辯論的角度來看,政府本身在這個問題上反倒變成了反方,這不僅與實際情況不符合,也跟實施辦法的設定有所不同。看的出來,所謂的公投運用在法令規章裡頭,民眾的權利只能在被設定好的議題裡做接受與不接受兩種選擇,民眾並沒有對議題設定有多少置喙的空間,這就是台聯認為國民黨如果藉由這種方式來阻擋已經具有民意規模的公投案是戕害民主的元凶,同時所謂的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設立本身就具有爭議,等於是在直接民權之上在設立代議民主的禁錮,今天這群國民黨諸公不去檢討何以民眾的陳述方式與疑慮必須經過審核與特定形式表達,只是用這種對自己有利的方式來妥協現狀,實在令人不恥。

如果公投本身就是某些對於國家具有重大爭議的討論機制,用來補足代議民主的缺陷,賦予民眾的複決權就不應該只能就反面論述。另外,國民黨立委對於公民投票裡頭的創制、複決權利也頗有扭曲或限縮。我國的公投經驗裡頭還沒有任何具體創制的例子,而的是政策方向的辯論與背書,而這種認知上的問題也常被拿來當作理由駁回公投提案。

去年的提案遭到駁回的理由正是如此,反觀這次提案,公審會委員都認為比起上一次提案,不僅具體,符合民眾複決,也符合針對重大政策作辯論的標準。但仔細看這兩次的公投提案可以發現,雖然用字上有差異,但是針對的政策項目卻是相同:都是要將ECFA這個議題交付公民投票決定,差異點固然在於公審會的自我認定,也在於提出的時間點不同,與去年不同的是近年ECFA以進入洽談的階段,所以可以被視作一個「既定的政策」,而過去的公投議題則是設定在對於政府政策的方向,並非「具體明確的政策」辯論,但是這種劃分其實對於人民而言都是一種權利矮化。

一來,為什麼人民不能夠對國會代議不足的情況下對政策方向提出意見,二來,為什麼人民選擇發表意見的時間點跟對象只能是政府設定好的空間中進行。創制、複決只被限定對已經執行或者確定執行的政策作討論或許有其對浮濫控管的考量,但是同樣是對人民發表意見的管道予以壓抑、限制,國民黨立委正是站在這個角度上,藉人民發表意見的形式來保障自己對議題設定的權利。

五月初中選會就形式方面通過,並交付行政院公審會審核,雖然這對於公投而言才是實際上的難關,但是到了月底才提出有關於主文的問題,想要藉此駁回公投提案,為什麼拖了這麼長的時間?為什麼當陳長文寄出公開信之後,公審會立即回應「有委員已注意到了」的說法,既然內部有委員已經注意到了,何以要等到陳長文寄了這封信之後,才上演這齣拙劣的事後諸葛戲碼,如果不是,那麼公審會將這個問題壓下,等到陳長文寄出公開信之後才公布的動機又是什麼?公審會這齣官學共識的戲碼演的實在很生硬。

這個問題不能由政府方面來提出,尤其是公投審議會的敏感角色,在去年已經動用過一次對ECFA議題的反駁,違憲爭議稍稍平息。所以,只能夠透過外界的投書來指出這個人盡皆知的障礙,政府可以藉由這個障礙,栽贓到台聯黨方面是鑽公投法的漏洞來達到政治目的。同時這表明政府從去年到現在的兩次提案雖然都試圖駁回,但是比起去年的強硬與理直氣壯,這次顯的有些扭捏,政府始終都是一貫的立場,認為ECFA是既定的政策,作為對政策挑戰的意見自然得是反面的,用這種方式不管是不是經過辯論或者投票,都可以把台聯等提出公投案的政黨設定是擾亂政策順利運作的形象。

這是國民黨的立場,但可惜的是在文宣宣傳的情況下,已經出現了對於ECFA簽訂的既定政策的意見不一,這是不是政府的既定政策,或者是這是不是對國家而言具有重大爭議的政策,恐怕才是必須被正視的問題,這次的ECFA之所以在公審會內部也傳來同意的聲音,不只是時間轉變,但恐怕是政府在交代ECFA為「既定政策」這個立場上有所疏失,連這些委員都認為有待討論,在過去因為尚未上路,或許還可以蒙混過關,如今已經變成的「既定的政策」,是在過去過去的公投爭議底下成形,國民黨可能忘記了,是政府借用公審會的技術性掩護下,駁斥了民眾對該項政策的質疑,現在卻大言不慚的說這個「既定政策」怎麼還可以有討論的彈性空間,可是在公審會的兩次態度不一的情況下,作為提案者的立場卻始終如一,當時的公審會否定的只是形式問題,而不是國民黨認為的內容問題,今天的立場爭議,只是為了掩蓋去年的爭議

國民黨企圖用辯論的方式來掩蓋這個議題本身就具有可質疑性,尤其在去年的僥倖過關下,把這類爭議性的討論議題降低為技術性的辯論形式,但是如果只就形式爭議提出的公審會勢必會引起社會上的一陣撻伐,認為公投內容並沒有錯,反倒助長提案者的正當性,造成政府惡意欺瞞與蠻幹的形象,唯有等到陳長文的一封公開信才算是為這整個僵局解了套,替政府找了個台階下,製造機會繼續用去年的手法來模糊焦點。我們要注意的是,陳長文與其他學者的觀點不管立場為何,但是均點出了這個問題:公投的制度性問題,只是陳長文選擇用這個來替國民黨辯護,抨擊台聯的惡意算計,但是持平的看法應該是一旦民意本身具有中選會認可的規模時,那麼這個公投議題的正當性恐怕才是要被重視的,如果過去幾次的情況都可以過關,何以這次不行?

認為這在辯論上的立場可能產生矛盾,但是問題是在ECFA這個問題上,首先它是不是政府的既成政策已有問題,其次,ECFA早已不是對正確立場的挑戰與質疑,而是它根本本身就是一個有待檢驗的議題。目前,只有政府單方面認為自己是持正方的立場,替自己的政策辯護,但是這並不代表其他人就必須跟著變成反方,並徑而變相承認這個政策確定。打成辯論形式爭議是國民黨慣用的手法,同時具有抹黑對手、擾亂行政的負面宣傳效果,但是要注意的是延續自公投法設立以來的諸多爭議,與去年以來的民意累積,今天的ECFA爭議並非如陳長文或者國民黨自耽其樂的想像那樣。

國民黨已經曖昧的表示對台聯黨認同公投的主文敘述的感激,同時認為既然台聯要「同意」徵詢民眾意見,那麼就直接宣稱贊成政府作為就好了。這已經是完全沈醉在自己世界,無藥可救,只看到「同意」,難道就沒有看到「是否」,其實國民黨本身也陷入矛盾的認知之中,因為主要被選擇的還是「同意」這個字眼,難道國民黨要自打嘴巴說不可以選擇「同意」,而是要在「反對」間做選擇,那是不是代表這個議題本身就是應該被「反對」的,這之中只能看到國民黨只把公投當作民意背書,是做某議題的民意調查,而藐視民意對議題的公開辯論價值。此外,將「同意」拿來討論,是不是就代表其實是贊成,這種說法也讓人感到這些人的自得其樂,其實正是一開始就反對人家用中性的「表決」字眼太過籠統而駁回,現在又認為民眾早已認定是可行的政策,所以再提案就只能「反對」的跳躍邏輯,同樣也是控制人民對爭議性問題的表達權利,難怪自由之家要把台灣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評比調降,不是政府的銳意控制,而是自得其樂的想控制就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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