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昆輝:不能因公投法有弊病而否決人民公投ECFA的權利 2010/05/27 in 台聯要聞 |
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今天出席公投審議委員會所舉辦的ECFA公投公聽會,針對有委員及學者提及ECFA涉及租稅不宜公投,亦有人提出ECFA公投主文與提案人立場理由不一致等問題,黃昆輝強調,此次公投提案是要問人民「是否同意簽署ECFA」,不是要問人民「是否同意ECFA」,ECFA已經是政府既定的重大政策大家都沒有疑慮,基於政府簽訂ECFA的行為本身以及其所帶來的影響,而提案要求由公民投票來複決之,符合公投法「重大政策之複決」之公投項目。 針對有關ECFA涉及租稅為不宜公投事項,黃昆輝強調,公投的主題在於政府「可否簽訂ECFA」,而非「簽訂什麼協議」,目前政府對ECFA內容為何尚未公布,如果將內容尚未清楚的ECFA任意以含有租稅投資等內容來認定,實則混淆了「可否簽訂協議」以及「簽訂什麼樣的協議內容」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更進一步說,在公投法中排除「租稅、投資」,其立法之用意,在於處理單一租稅案或投資案,試問澎湖的博奕條款付諸公投,博奕產業中難道沒有包涵租稅及投資的問題嗎?博奕條款為何能付諸公投呢? 因此,黃昆輝表示,如果公審會要以ECFA涉及租稅投資等排除項目,實則錯誤解讀公投法。 其次,針對所謂公投提案主文與提案人對ECFA立場不符一事,黃昆輝表示,此公投提案非任何一個政黨或團體所提,而是由10萬9千9百零4位提案人共同連署提出。若以提案人對ECFA支持或反對來質疑本公投案之主文,實係嚴重離題。請問如何去了解10萬9千9百零4位提案人,對ECFA的立場? 黃昆輝說,根據各種民調,支持及反對ECFA的民眾都不到五成,但是支持ECFA公投者則都高達六成、七成,事實也是如此,在連署的過程中,有很多民眾是支持ECFA但是認為應該以公投來決定的。 至於很多學者擔心以正面表述,必須二分之一公民投票,投票者中又必須二分之一同意才能通過,此公投案通過的門檻過高,黃昆輝表示,這是公投法之所以為批為「鳥籠公投法」的原因,過去台聯一再指出公投法的弊病,不受到重視,現在公投審議委員會及部分專家學者終於注意此問題,應該積極呼籲立法院修法才是。但是,如果以公投法的弊病要來否決此公投案,甚或要求他個人來承擔此後果,是非常不道德且不公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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